日前,农业农村部等部门联合开展第三批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,经地方推荐和专家评审,拟认定1003个村为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,鞍山市千山区东鞍山街道獐子窝村和唐家房镇太平沟村榜上有名。
乡村治理既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石。鞍山市两个村在创新乡村治理举措、做好乡村治理大文章、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的新成就,给全市农村基层治理积累了宝贵经验,对推动乡村振兴起到促进作用。总结这两个村的做法,我们会发现许多共性。首先,把坚持党建引领作为凝聚群众的“主心骨”。在推动乡村治理中,把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贯穿始终,引导村民了解关注国家政策,激发多元主体的自治活力,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。其次,坚持村民自治,打造化解矛盾的“减压阀”。在乡村治理中,充分尊重村民意愿,健全以村规民约为主体的规则制度体系,完善村级公开议事制度。在基层矛盾调解的过程中坚持村民自治,推动村务公开、矛盾化解、乡风和谐。再次,坚持以德治村。以家风建设为抓手,村集体推选身边优秀家庭典型,积极宣传推广好人好事,培养村民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,引导村民自觉规范自身行为、引领乡村道德风尚。
实现乡村振兴,离不开乡村治理这一关键环节,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任重道远。我们要以两个村获评乡村治理示范村为契机,结合各地自身实际,以抓铁有痕的决心、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,不断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,全面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,加快建设文明和谐美丽乡村。(观 海)